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 关于征集2024年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阅读次数: 882
关于征集2024年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实施“科技兴蒙”战略的重大合作举措,于2020年7月成立“政府引导、产学研用融合、金融资本助力”的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上海交大全面合作的依托平台,研究院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目标,融合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四大功能,重点围绕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现代能源、生态环境、绿色农牧、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战略研究等领域开展工作。
为推深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与上海交通大学校地合作创新驱动平台作用,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 全面合作协议》要求,研究院设立“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专项项目实施以推动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提升自治区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聚焦制约自治区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及迫切创新需求,充分利用上海交通大学先进技术优势,寻求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组织项目立项。为有效推进专项项目实施,现面向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征集创新合作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技术攻关与合作需求。重点征集企业在研发与生产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生产工艺、产品升级换代、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尤其是影响与制约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重要关键技术难题和共性技术问题,旨在寻求专家团队进行技术攻关或技术合作。
2、科技成果引进及转化应用需求。重点征集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成果需求,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实现产业化。
3、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培养需求。企事业单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技术经理人培训、科技创新性培训、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需求。
4、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需求。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关于建设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创飞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需求。
5、其他需求。除以上需求外的其他科技创新需求。
二、相关要求
申报需求须明确合作重点。可依托原有合作基础,梳理原有合作所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拓展创新合作的需求;也可根据地区、部门、行业的发展目标提出创新合作需求。合作需求不限定报送数量。
三、征集方式
(一)申报方式。有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的单位请填写《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申报表》,并将加盖公章扫描文件及可编辑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jtunmg@126.com。
(二)申报时间。需求征集长期开放,定期评估,作为“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联 系 人:周泽璇
联系电话:0471-3121519 13154731076
附件1: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申报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 关于征集2024年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