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关于征集2021年“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0阅读次数: 934
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
关于征集2021年“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 科技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根据发展形势和任务需求,共同推动交流合作范围向各盟市、各领域延伸;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人才团队与内蒙古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梳理解决相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推动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储备科技成果”。为此,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设立了“科技兴蒙”专项资金,用以支持上海交大教师或团队在内蒙古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项目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征集项目侧重领域主要包括材料与制造、能源与化工、农业与生物、生态坏境、数字经济、医药健康、战略管理等。项目类型包括:
1、关键技术类项目。围绕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针对“卡脖子”技术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产业化能力的关键技术成果。
2、行业共性类项目。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各重点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存在、急需解决、技术难度较大且对行业发展影响重大的共性问题,开展技术攻关,获得一批应用成熟、施效显著,且在行业内可以复制推广的技术成果。
3、中试产业化类项目。围绕内蒙古自治区推动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延链补链、质量提升、增值增效、集群发展为目的,引进并实施一批技术相对成熟且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或产业项目,能快速在产业中进行应用并产生明显成效。
4、决策咨询类项目。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坚持“生态发展,绿色优先”,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路线要求,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行业调研、产业分析等工作,形成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和产生引领示范效果的研究成果,用于政府决策咨询、行业研究、城市治理、产业经济和企业管理等领域。
二、征集要求
1、项目以需求为导向,要有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产业、行业或者企业的明确技术需求或者应用目标,并在项目建议书“立项依据”中列明技术需求企业或意向合作企业名称。
2、本次通知征集的项目应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项目不予支持,基础研究类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3、本次征集按照“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开展。
4、本次征集以项目建议形式组织申报,自拟项目名称。
5、项目申报人应承担过大型科研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团队及研发条件。
6、本次征集重点考察项目申报人承担项目的能力,以及完成考核目标方案的可行性。
7、项目申报人需确保项目材料内容真实,同时应严格按照研发任务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申请经费预算。
8、项目经费预算不设限额,根据实际需求列支;项目立项后,经费可进校使用。
三、征集方式
征集时间:2021年7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征集报送:项目申报人按项目征集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发送邮件至sjtu-nmg@sjtu.edu.cn
联系人:宋健
联系电话:15389827690(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大学生科技园11号楼5层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科技兴蒙”上海交通大学行动计划专项项目建议书
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
2021年7月9日